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实施企业稳岗扩岗专项支持计划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69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苏人社发〔2020〕87号)和《扬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扬人社〔2020〕99号)及《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关于大力开展以工代训支持稳就业保就业的通知》(扬江人社〔2020〕47号)等文件要求,现将我区第六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以工代训补贴的人员姓名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公示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2020年11月21日至2020年11月27日),如对上述发放人员及金额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局职业能力建设科、人事教育科联系。
联系电话:职业能力建设科 0514-80804237
人事教育科 0514-80804190
扬州市江都区第六批受疫情影响较重的企业(外贸、住宿餐饮、批发零售、交通运输)以工代训补贴人员 .xlsx
扬州市江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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