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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公安局公开招录110接警员6名(女性)、警务辅助专业技术人员4名(男性)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1-04-22 作者:扬州直聘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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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公安工作需要,根据《江苏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扬州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一批警务辅助人员,安排至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协助开展公安情报指挥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基本条件

  (一)拥护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二)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之间(1986年4月20日至2003年4月30日期间出生),男性身高1.65米以上,女性身高1.58米以上;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具备相应的计算机操作和运用能力;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夜班工作;

  (六)扬州市常住人口,且在市区有固定住处;

  (七)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录用为警务辅助人员:

  1.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

  2.曾因违法违纪,被开除、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国家和省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岗位及具体要求

  (一)110接警员6名(女性):

  1.有良好的语言沟通、文字组织和熟练的打字能力;

  2.同等条件下,已婚已育者优先录用。

  (二)警务辅助专业技术人员4名(男性):

  1.双眼裸视或矫正后视力不低于1.0;

  2.同等条件下,具有无人机操作应用技能,已获取无人机操作许可资格者优先录用。


  三、工作地点和内容

  (一)工作地点

  扬州市公安局(扬州市邗江区润扬中路98号)。

  (二)工作内容

  1.110接警员:值守110报警服务台,接受群众报警,开展接处警等相关工作。

  2.警务辅助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系统应用与管理,无人机飞行操作应用与管理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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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

  扬州人才网提醒您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的方式。

  1.报名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4月30日(9:00-18: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公安局2005办公室;

  3.报名需携带的材料:

  ①近期拍摄的2寸彩色免冠相片(证件照)2张;

  ②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相关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普通高校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或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④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4.报名时须本人现场填写报名表,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报;

  5.报名咨询电话:0514-87031171,联系人:陈警官。

  (二)测试

  对报名并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将组织技能测试,主要测试报名者计算机操作和运用、语言表达、文字组织等技能。

  (三)面试

  测试合格者由市公安局组织面试考核。

  (四)体检

  通过前期程序的,根据测试和面试的总成绩,按照招录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除符合本公告中招录条件的相关规定外,其他标准参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江苏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工作按规定开展,主要考察报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六)录用

  考察合格后,将通过一定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予以录用,并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其中试用期按规定执行。

  测试、面试、体检、考察及录用等工作,视报名情况,有序安排实施。具体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一经录用,正式签订劳动合同后,人均年收入不低于5万元(含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等费用)。

  (二)开设社保和公积金账户,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遇有工资、保险、公积金调整变化时作相应调整。

  (三)享受扬州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相应的福利待遇。


  六、纪律监督

  扬州人才网提醒您凡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测试、面试、体检、报到培训的,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资格。招录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及录用资格。

  为确保本次招录公平、公正,扬州市公安局纪检监察部门将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87031332、87031337。


  七、注意事项

  (一)报考者应保持通信畅通,以便接收通知,无法联系或不按要求回复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本公告中“以上、以下”都含本项。

  本公告由扬州市公安局政治部、情报指挥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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