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教育考试院是扬州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系扬州市教育局直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全市普通高校、成人高校、五年制高职及中专学校的考试招生工作,海军、空军招收飞行学员有关工作,全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会考工作,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与非学历社会证书考试等工作。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聘用制工作人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品行;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应技能;
4.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5.吃苦耐劳、勤恳踏实,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
二、招聘岗位、专业、人数、条件
招聘 岗位 | 人数 | 招聘条件 | ||
学历、学位 | 专业 | 其他 | ||
考务 | 1 | 本科及以上、学士及以上 | 计算机类、电子信息类(《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计算机类优先) | 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有值夜班要求,双休日加班较多,有搬运试卷等体力活,适宜男性。 |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公开发布报名信息
本院定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0日在扬州教育考试院网站、扬州市人才市场网站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确认
报名方式:网络报名,发送到扬州教育考试院指定电子邮箱:yzjyksyhr@163.com。
1.时间:2021年9月13日—20日,20日截止到17:00。
2.扬州人才网提醒您报名需提供材料(电子文档或扫描件以压缩包形式上传,原件备查):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正反面);
(2)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3)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含二维码);
(4)《毕业生双向就业推荐表》,经院系盖章的成绩单;
(5)本人有关任职、获奖、资格证书等;
(6)扬州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插入本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张,详见附件)。
3.以上扫描件或照片材料均需清晰,压缩打包以考生姓名命名后作为邮件附件,邮件主题为:“毕业院校+姓名+手机号”,发送至指定工作电子邮箱,邮件接收截止时间为9月20日17点。
(三)资格审查和综合评价
我院根据岗位工作需求对报名者提供的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和综合评价,在高校学习期间担任学生干部、获得有关表彰奖励或成绩优异者优先进入面试。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有弄虚作假、材料不实,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面试
根据资格初审和综合评价,按1:5择优5名人员进入面试(如报名人数少于5人则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按招聘岗位要求开展(专业知识与技能考查结合面试一并进行),满分100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招聘人选。
面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报名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参加的,视作放弃资格。
(五)体检
按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者,视为放弃录用资格。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该岗位入围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考察
对体检合格考生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扬州教育考试院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
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薪酬
1.扬州人才网提醒您月工资不低于扬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年收入6万元左右,并逐年增长。
2.与人事代理单位(扬州市教育服务中心)签订3年期劳动合同,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3.按照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疫情防控要求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确定面试具体时间和方式。如面试采用现场面试方式,请遵守防疫规定(见附件2)。
六、报名单位联系方式
扬州教育考试院联系人:韦老师,电话:0514-87629721。
附件:1.扬州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扬州教育考试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生疫情防控须知
扬州教育考试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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