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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招聘社区(村)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28名

来源:人社局 时间:2021-10-16 作者:扬州直聘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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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新盛街道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管理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村)工作人员20名,行政执法辅助人员8名,特制定简章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思想素质好,品行端正;

(二)事业心强,吃苦耐劳,主动服务意识好,有长期扎根基层、服务群众的理想信念;

(三)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已经取得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户籍要求:

报考人员须为邗江区户籍(邗上派出所、新盛派出所、甘泉派出所、汊河派出所、瓜洲派出所、蒋王派出所、杨庙派出所、槐泗派出所、方巷派出所、公道派出所、杨寿派出所、竹西派出所、西湖派出所、江阳派出所、念泗桥派出所、四季园派出所),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

(六)扬州招聘提醒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本次公开招聘范围:曾报考新盛街道公开招聘各类工作人员考试,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通过并放弃的人员;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正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曾受过党内或行政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被机关、事业单位辞退的;参加过邪教组织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禁止报考处罚未到期的人员;不符合回避原则的;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不得聘为社区(村)工作人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岗位代码

岗位名称

性别

招聘

人数

专业

学历

年龄范围

01-1

社区(村)工作人员

 10

不限,有社会工作者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财会专业优先。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18周岁—40周岁

01-2

10

(1981年10月18日至2003年10月18日出生)      

02

行政执法辅助人员

8

不限,退伍军人优先。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18周岁—35周岁(19861018日至20031018日出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考试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18日—10月22日(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大厅,联系人:王姣,联系电话:18251827953。

3、报名程序:

(1)扬州招聘提醒您报名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户籍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其他有效证明,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2)分别填写《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公开招聘社区(村)工作人员报名表》和《扬州市邗江区新盛街道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交近期同底正面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简章发布地址:邗江人才市场网(www.hjrc.cn)、新盛街道办事处网站(www.hj.gov.cn/xsjd)。

(二)资格审查

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准予参加笔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这一比例则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方式,不指定辅导用书。

笔试内容:

1、社区(村)工作人员:公共基础知识、社会工作综合能力、社会工作实务、时政;

2、行政执法辅助人员:公共基础知识、时政和写作。

考生凭本人身份证(有效期内)、笔试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笔试结束后,按招聘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该比例的以实际人数为准),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采用百分制计分,不设合格线。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

参加面试人员,按其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合成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有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

体检工作由新盛街道党工委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考察与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的考察工作,由新盛街道党工委参照公务员招录有关考察(政审)规定组织实施。考察中若发现应聘人员有故意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本人放弃出现缺额时,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考察结束后,经新盛街道党工委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监督。

(七)其他事项

本次招聘后,一年内如有人员流失情况,可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按本简章相关招录规定履行体检、考察与公示、聘用等程序。


四、聘用及待遇

公示期满,由新盛街道党工委召开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分配方案及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正式聘用资格,自谋职业。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录用资格。


五、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六、本简章由新盛街道党群工作局负责解释。


中共扬州市邗江区委新盛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附件1:新盛街道公开招聘社区(村)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2:新盛街道公开招聘行政执法辅助人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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